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关系如何
释义
    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结婚登记程序瑕疵该怎么办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视下列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如果因欠缺结婚实质要件而产生的婚姻登记瑕疵,由于其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形由人民法院予以宣告无效或者撤销;
    2、如果仅欠缺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一般不会影响婚姻登记的效力。比如,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疏忽,将男女双方的姓名登记错误或登记日期记录错误等,或者,男女双方在非管辖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诸如此类情况一般不影响婚姻的效力。
    二、胁迫结婚的离婚问题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们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三、民政局如何办理撤销结婚证
    婚姻登记只受理当事人自己提出的受胁迫婚姻,对撤销婚姻留存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