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定金了什么时候交首付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交定金”和“交首付”的含义以及买房流程中交定金的时间和开发商的约定有关。此外,还回答了定金纠纷诉讼时效和定金一般要交多少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交定金”和“交首付”的含义。交定金是指在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向开发商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购房的保证金,而交首付则是指购房人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部分,作为购房的预付款。 根据题目所给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交定金的时间和开发商的约定有关,因此,答案为“根据交定金时和开发商的约定执行”。买房流程是,交定金定房,签合同交首付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等待银行放款并开始还月供开发商在客户定房交定金后会给客户留有时间准备资金,一般是5-10天,如果客户觉得有困难可以在定房交定金前跟开发商协商签合同交首付款的时间。 二、定金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定金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诉讼时效从定金合同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收到侵害以及实施侵害的行为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定金合同权益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不受人民法院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定金一般要交多少 定金一般交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的数额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的限定是数额标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拓展延伸 定金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自收到定金给付之债的解除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定金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解除权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恢复财产,对方当事人请求不予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解除或者继续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交定金”和“交首付”的含义。交定金是指在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向开发商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购房的保证金,而交首付则是指购房人向开发商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部分,作为购房的预付款。根据题目所给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交定金的时间和开发商的约定有关,因此,答案为“根据交定金时和开发商的约定执行”。买房流程是,交定金定房,签合同交首付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等待银行放款并开始还月供。 定金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其诉讼时效从定金合同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收到侵害以及实施侵害的行为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定金合同权益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不受人民法院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定金一般要交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的数额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的限定是数额标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