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立案到结案整个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的程序有: 1、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2、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3、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百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4、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 5、被告答辩状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6、当事人举证。 7、申请证人出庭。 8、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 上诉案件:3个月。 立案被害人撤案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2、公诉案件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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