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撤销所需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申请撤销手续简单,只需一个月后不去民政局;冷静期满30天,未申请离婚证即视为撤回申请;任何一方在30天内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期限届满后30天内需亲自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分析 撤销离婚申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撤销离婚申请手续,只要双方一个月后不去民政局就可以; 2、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只要双方一个月后不去民政局就可以;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申请撤销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离婚申请撤销是指当一方或双方在离婚程序进行中,有意撤销已提出的离婚申请。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撤销离婚申请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说明撤销离婚申请的原因和意愿。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双方需要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出庭,说明撤销离婚申请的理由,并经过法官的审议。若法院认可撤销申请,将作出相关裁决,撤销原先的离婚申请。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来支持撤销申请,同时遵守法院的规定和程序要求。此外,双方也应保持沟通,尽量达成和解,以促进撤销申请的顺利进行。 结语 撤销离婚申请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包括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出庭说明理由并经过法官审议。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来支持撤销申请,并遵守法院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双方应保持沟通,尽量达成和解,以促进撤销申请的顺利进行。撤销离婚申请是一项需要谨慎处理的法律程序,希望双方能够理性决策,为婚姻关系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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