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选择保险公司的自由原则,但不同保险公司的条款和保障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当被保险人主动获得保险合同后,应认真阅读条款,充分了解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情况。如果被保险人认为自己的疾病属于保障范围内,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或起诉。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保险合同。 2.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与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后,与第三人订立新合同,但该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合同已经解除的除外。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对调解书不服,可以在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重新审理。 以上法律依据意在让被保险人了解自己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维护自身的权益。在选择保险公司时,被保险人应当理性分析,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违反信用原则,不履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可以通过申诉或起诉等方式寻求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