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1、一方拒付离婚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3、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