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 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计算 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按照孩子生活费的实际需要数额判,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方失业没有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不给抚养费会怎么样 不给抚养的,可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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