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中,当一方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和第240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执行员接到执行书后可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在民事诉讼中,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法院的执行程序和权力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院的执行程序和权力范围是指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对判决或裁定的执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和权限。执行程序包括申请执行、立案、财产保全、执行裁定等环节,以确保判决或裁定的有效实施。法院的权力范围涵盖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及对违反执行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此外,法院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等,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民事诉讼法院的执行程序和权力范围的设立,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或裁定的有效执行。 结语 在民事诉讼中,当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被当事人履行,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在接到执行书后,将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院的执行程序和权力范围旨在确保判决或裁定的有效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