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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诈骗的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释义
    我国《刑法》中信用卡诈骗罪相关条款所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伪造信用卡”。
    一、信用卡是什么卡?
    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二、捡到银行卡刷卡违法吗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若数额较大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立法解释规定,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设置的电子支付卡。
    由于信用卡是以持卡人的信用情况作为发行、使用前提,故信用卡只能供发卡机构准定的持卡人使用,不能转让、出借、抵押。换而言之,不论非持卡人基于何种原因使用了信用卡,都可以视为是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
    三、信用卡有的三年没还,会被判刑吗?
    信用卡有的三年没还,会被判刑。如果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没还的处理办法:
    1、采用分期或最低还款;
    2、采用银行提供的延时容差服务;
    3、可以更改账单日来延期还款;
    4、主动和银行说明情况进行协商。
    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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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9: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