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签订的合同无效,由于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开发资质,并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明,所以开发商所建房屋既不属于商品房范围,也不得提前预售,因此双方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如果你确定现在开发商仍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起诉要求确认签订的认购协议无效,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赔偿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