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医保统筹报销比例 |
释义 | 无锡医保统筹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 (1)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 (2)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85%; (3)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0%; 2、门诊特殊病 (1)职工医保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分别为97%、98.5%、99.1%,居民医保为社区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 (2)有首诊定点机构的参保人员,未经首诊定点机构转诊,自行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特保障范围内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自付20%后再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3、住院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护理院)分别为97%、98%; (2)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5%、97%; (3)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0%、95%。 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我们国家现在把药品分为了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药品是在医保范围之内的,所以只有甲类用药才能够使用医保报销,而乙类和丙类则无法报销; 2、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这个报销范围主要指的是受保人,在医保定点机构进行诊疗和护理,在这个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床位费,急救床位费,咨询费等; 3、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必须是安全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收费标准都是由物价部门确定了的。需要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综上所述,医保统筹基金是指所有单位医保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基金部分,是不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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