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实质审查中未分文是什么意思
释义
    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进行实质审查的环节,主要是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其目的是确保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包括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发明单一性的要求,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括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
    法律分析
    实质审查(未分文)是指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进行实质审查的环节,未分文指的是商标注册申请的资料没有被发送到相应的审查员手中。
    实质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一)申请专利的主题是不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意义下的发明,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二)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关于发明单一性的要求。
    (四)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提出了修改或者分案申请,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五)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在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了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比文件,应当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
    (六)根据检索出的对比文件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实用性。
    (七)说明书是否已对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八)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括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上述实质性问题有些在初步审查中已经有所涉及,但初步审查只解决了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在实质审查中将进一步审查。
    实质审查的主要手续
    (1)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时,尚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期限届满通知书;
    (2)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仍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作出视为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3)逾期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经补正仍不合格的,或者实质审查费逾期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4)实质审查请求合格的,在进入实质审查前,审查员应当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拓展延伸
    实质审查未分文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技术方案、技术特征等方面所作的实质性评价。未分文指的是对专利申请文件未作文字性陈述。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其中修改包括对未分文的修改。因此,实质审查未分文的含义是对专利申请文件中未作文字性陈述的内容进行实质性评价。
    结语
    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进行实质审查的环节,未分文指的是商标注册申请的资料没有被发送到相应的审查员手中。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意义下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发明单一性的要求、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是否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否具有实用性、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说明了发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括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实质审查的主要手续包括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时,尚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期限届满通知书;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仍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作出视为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逾期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经补正仍不合格的,或者实质审查费逾期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实质审查请求合格的,在进入实质审查前,审查员应当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2015-08-29)\t第三十五条\t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商业银行法(2015-08-29)\t第四十二条\t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12-27)\t第二十八条\t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6: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