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全款买房,婚前公正处公正为夫妻共同财产,没过户,离婚房子怎么分 |
释义 | 您好,通常情况下,公证作为一种证明制度,其证明结果的直接表现是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公证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尽管婚前全款买房,但是已经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般情况下,该公证是合法有效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子没有过户,离婚时也可以依据公证书对盖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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