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 |
释义 | 湘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为何处?地址为湘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D1号窗口(综合窗口),地址为湘潭市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湘潭市广电大楼入口对面)。湘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地点是湘潭教育学院培训部,地址为湘潭市雨湖区文化街45号进门左边一楼。认定办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 法律分析 一、湘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为何处? 湘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D1号窗口(综合窗口)为现场确认地点。 地址:湘潭市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湘潭市广电大楼入口对面)。 一、湘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地点是哪里? 湘潭教育学院培训部为证书发放地点。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文化街45号进门左边一楼。 二、湘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湘潭市教师资格认定地点在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具体地址为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9号。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统一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将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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