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赠予夫妻一方是否算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1、若是夫妻结婚之后,一方父母有赠与的,则赠与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对这些财产作出分割; 2、但要是父母在婚后赠与财产的时候,明确说明了只是赠与给夫妻中一方,那此时只能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处理,离婚时另一方自然不能要求分割。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有表明是给其中一方的,不算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 6、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