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就业团组织关系转到哪? |
释义 | 法律分析: 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个人可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若就业后所在单位没有团组织的,个人需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 转出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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