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同时也明确了: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七天无理由的退货,原包装务必要保留,退货要给商家退原包装。 除食品、快消日用品、服装类(奢侈品除外)、箱包、大多数产品的外包装本身就是产品的一部分,尤其是电子产品。所谓的包装盒,不仅仅只是一个盒子,有的包装盒还含有和产品相对于的条形码或者串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