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流程 |
释义 | 法律规定离婚后采取协议或起诉方式才能变更抚养权。即双方能就抚养权变更达成协商的,只要不损害子女利益,法院应予以支持,协议不成,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律规定情形的,应予支持。 一、变更抚养权法庭审理流程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应予以支持: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是怎么走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流程如下: (一)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去公证处作变更公证。 (二)诉讼变更:写诉状;去法院递交诉讼,法院审查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标准的,准予立案;开庭审理。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在处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充分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的意愿,尽可能减少因父母离异对子女的心灵造成更大创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该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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