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出差最新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全市人员非必要不离郑,确需离郑的,健康码绿码,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所在单位(学校)证明或居住地所属社区证明。建议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非必要不到近期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旅游、出差。 一、疫苗接种。 1.做好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以及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中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工作,为其提供健康保护。 2.做好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工作,为其他有接种意愿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 3.根据疫苗研发进展和临床试验结果,进一步完善疫苗接种策略。 二、疫情发现报告。 1.病例发现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对病例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尽早发现疫情。加强对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高风险职业人群、纳入社区管理的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以上症状应及时送医开展核酸检测。 2.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但无相关临床表现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高风险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人群筛查等途径发现。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在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 三、按照点与面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合的原则,开展人、物、环境等多渠道监测。 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风险职业人群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新冠肺炎病例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全员核酸检测。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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