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这边是商家顾客在我这办理的会员卡现在要要求退款但我们在办理会员卡之前都说了退卡不退现金的 |
释义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家退还消费者提前交款性质会员卡内的余款,不得采取“退卡不退钱”的霸王条款。商家应将余款退至消费者同名银行账户,并提供免费退卡服务。 法律分析 “退卡不退钱”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办理这种提前交款性质会员卡,从法律上讲卡内的金额属于预付款,一旦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问题,商家应该向消费者返还卡内全部余款。根据商务部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而第二十二条还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拓展延伸 商家会员卡退款政策:退卡不退现金,顾客需注意 商家会员卡退款政策规定,顾客在办理会员卡之前需注意,一旦决定退卡,商家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政策,退卡时不提供现金退款,而是以其他形式进行退款,例如退回到顾客的银行账户或以商家积分的形式返还。这一政策的目的是确保商家的资金流动和会员卡系统的正常运作。因此,顾客在办理会员卡前应仔细阅读退款政策,并充分了解退卡不退现金的规定,以避免后续的误解和纠纷。商家将尽力提供其他灵活的退款方式,以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权益。 结语 退卡不退钱,霸王条款。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家应提供退卡服务,将资金退至同名银行账户。金额不足100元可现金支付。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卡,应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公示终止日期。商家会员卡退款政策规定,退卡时以其他形式返还资金,确保资金流动和系统运作。顾客办卡前应了解退款政策,避免误解和纠纷。商家将提供灵活退款方式,保障顾客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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