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还需要开假条吗 |
释义 | 工伤不需要开假条。如果构成五级及以下伤残,辞退要发给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如果构成四级及以上伤残,不准辞退,并且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在私人老板打工受工伤应该如何赔偿 在私人老板打工受工伤可获得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残疾的,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和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伤残援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贴或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 3、即使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在此期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现场待遇等相关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挂工伤的员工有什么待遇 工伤职工的待遇如下: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的工伤或职业病治疗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的,单位应当按照省内公共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贴; 3、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岗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贴; 4、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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