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亳州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
释义 | 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调整,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取消多项公积金贷款业务费用。新政策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门槛,让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法律分析 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调整:过去,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也可用于周边城市购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原政策:职工必须在就业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含)以上的公积金,才能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新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门槛降低,让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关注点3: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原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为30万元,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为25万元。 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我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 关注点4:取消多项公积金贷款业务费用 原政策: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新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多项收费项目被直接取消。也就是说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无须再支出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拓展延伸 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公告,该市对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了优化。具体来说,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籍条件由“夫妻双方户籍一方在亳州市范围内,另一方为非亳州市户籍”调整为“夫妻双方户籍一方在亳州市范围内,另一方为非亳州市户籍且在亳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同时,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婚姻状况由“已婚或离婚不满1年的”调整为“已婚或离婚不满1年且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此外,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没有作调整。这些优化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群众需求,提高贷款额度,缓解职工住房压力。 结语 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调整,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再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同时,新政策降低了公积金贷款条件门槛,使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此外,新政策还取消了多项公积金贷款业务费用,让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更加便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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