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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让股份后可以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吗
释义
    得看具体情况。对于查阅公司财务报表需要具有股东资格,股份转让后,原股东丧失了股东资格,就不再享有股东的知情权,就不可以如果想要查阅公司财务报表需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
    一、股东都有哪些知情权
    根据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够行使知情权的范围主要表现为“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限于“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可见,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被限定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范围内。修订后的公司法分别在第三十三条和第九十七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做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在更大程度上获得了法律的尊重和承认。
    二、法人代表占小股能拒绝查账吗
    法人代表占小股不能拒绝查账。股东查账权分为一般查账权和特殊查账权,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公司主动提供给股东查阅的。如果公司不提供,则有限公司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申请查阅财务会计报告。
    不让股东查账处理如下: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法院诉讼,除非公司证明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得拒绝股东正当的查阅要求。如果拒绝查帐请求或上述十五日届满未明确答复,股东可以起诉法人,请求法院要求其提供查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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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