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路最高时速规定 |
释义 | 高速公路行车规定:机动车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最高时速限制为小型客车120公里、大型客车和货运汽车100公里、摩托车80公里且不得载人。遇到限速标志或路面标记时,应遵守标志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后,车速应提高到50公里以上,并在加速车道上提速。驶入行车道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驶。机动车应在行车道上行驶。 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规定如下: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一百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2、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拓展延伸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是为了确保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这些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设置标志和标线引导车辆,加强巡逻和执法力度,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监管,维护道路设施和交通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等。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车安全,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交通管理部门、驾驶员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和合作,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结语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旨在确保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限制车速、设置标志和标线、加强执法力度、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措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保障行车安全。各级政府、交通管理部门、驾驶员和公众的合作与努力是实施这些措施的关键。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提升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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