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未约定利息处理: (一)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处理,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约定贷款期间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贷款期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贷款人和借款人不仅约定逾期利率,还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利率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不支持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