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如下: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6、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如下: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综上所述,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