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房屋所有人准备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相关部门进行登报声明,在房屋所有人将所有的相关资料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且填写完申请表及交上证明后即可登记审查核准。最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做最后的批复,缮证发证。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2、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