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袭警行为通常表现为暴力抗法行为造成执法警察轻伤或者轻微伤,其暴力行为都是故意而为之,不是有意或者必然造成警察受伤的,一般也不宜以袭警罪定罪处罚。例如,在车站执法检查过程中,被执法对象认为自己没有违法,不应该被搜查,因而试图快速抽回自己被警察仔细核对的身份证,在实施拉扯时,导致警察的手背受到轻微划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检查人及时认错,一般也不足以构成袭警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二百七十七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