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账户余额是不可以领取出来用的,除非办理退保。医保账户余额只能用于药店买药或者门诊看病,也是无法取现的。 深圳一档医保的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二档/三档参保人前往普通门诊就医时,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在一定情况下,参保人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结算,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1、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领取地不在本市的,应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养老保险关系或退休关系所在地,终结本市的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2、参保人出境定居或丧失国籍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并终结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关系。 3、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其继承人申请一次性领取,并终结医疗保险关系;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中尚未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