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作负责人可以签发工作票。但是工作许可人不可以签发工作票,并且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票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