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整基本农田为一般农田的具体方法 |
释义 | 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将其用于林果业和养鱼。根据土地管理法,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才能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省级以上机关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可以进行农用地转用。其他项目需要省级以上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拓展延伸 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对农田利用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对农田利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该政策的实施有效保护了农业用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维护了农业生产的基础。另一方面,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也限制了农地的利用弹性,给农民的土地利用权带来一定的限制和压力。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首先,要加强农田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确保农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其次,可以通过完善农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的优化配置,提高农田利用效率。此外,还应加大农田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效益。 综上所述,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对农田利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通过加强规划、优化配置和科技创新等策略的实施,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实现农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实施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的基础,但也对农地利用带来了限制和压力。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加强农田利用规划,完善农田流转机制,提高农田利用效率,并加大农田科技创新力度。通过这些策略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农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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