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运货代出口操作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海运、陆运询价和接单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包括货主咨询、接单、订舱、做箱、报关等环节。同时,还提到了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提单确认和修改、航次费用结算、海关退税等方面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回复货主咨询 1、关于海运询价: a.请确保了解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货主常需服务港口以及相应的价格信息; b.需要掌握主要船公司的船期信息; c.在需要的时候,请向询价货主询问一些具体类别信息,例如货名和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a.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b.各港区装箱价格; c.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规范。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6*2.38*2.382517MT 1×40GP=67CBM12*2.38*2.385525MT 1×40HC=76CBM12*2.7*2.38 1×45GP=86CBM (注:GPgeneralprpose普通箱;CBMc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吨;HChighcbic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a.需商检 b.需配额 c.需许可证 d.需产地证 e.需提供保证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g.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但凡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a.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b.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c.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B/L. d.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e.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f.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 a.预付(FREIGHTPREPAID) b.到付(FREIGHTCOLLECT) 2、陆运费 a订舱 b.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c.做箱(内装/门到门) d.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a.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b.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c.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e.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复印件; f.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a.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b.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八节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责任期限】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多式联运货物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相互追偿权】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至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体现港口的发展和规划要求,并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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