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养费属于必要且合理的保险公司赔。购买了保险的当事人受到人身损害的,保险合同条款有所规定的,应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