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即墨社保缴费基数 |
释义 |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一、社保缴费基数怎么选择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根据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数额由统计部门公布。一般来说,是以统筹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下限,如果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低于这个数,就按照缴费基数下限计算。以统筹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上限,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超过这个数,就按照缴费基数上限计算。 二、长春市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缴纳标准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工资通常包含奖金、加班费、补贴及津贴等项目,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最高数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比例单位31.8%左右,个人11%左右,各地会依据当地情况,在此标准上略有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