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三金属于女方吗 |
释义 | 一、离婚后三金属于女方吗 离婚后三金属于女方。三金属于婚前赠与女方的,是女方专用的私人用品,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必退还的。只有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在离婚时若当事人请求返还的,应查明情况予以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结婚几年算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结婚多少年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另外不管结婚多久,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获得的住房公积金等,在没有特殊约定情况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都注意什么 1.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是否有一方存在过错行为; 3.履行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获得补偿; 4.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获得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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