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拒绝权,履行请求权及违约责任请求权。《民法典》明确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的,可以予以支持。但该权利能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为依据。若没有相关规定及约定的,第三人仍受合同相对性的限制。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哪些权利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拒绝权,履行请求权及违约责任请求权。《民法典》明确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的,可以予以支持。但该权利能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为依据。若没有相关规定及约定的,第三人仍受合同相对性的限制。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什么权利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下列权利:如果第三人依法或者依约定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及时向其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什么意思 又叫利益第三人合同,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且第三人对此享有请求权的合同。具有一下特点: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需要在主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的成立无须通知第三人或征得其同意。3、合同一经成立,该第三人如不拒绝,便可独立享受权利。 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具有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勾结通谋,实施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导致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 第三人是否有合同撤销权 有,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能够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是起诉实质要件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是对行使起诉权人的资格要求,也是提起诉讼的人能够成为原告的重要条件。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是与他人直接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原告因此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律保护。这在民事诉讼理论上称之为诉的利益,确定法律关系成立或不成立的诉讼,只有在原告有法律上利益时才可提起。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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