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审自诉案件能不能调解 |
释义 | 一、第二审自诉案件能不能调解 1、可以调解。 2、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 3、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一条 二、什么是自诉案件 (一)自诉案件是不需要公安机关侦察,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刑事诉讼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对自诉案,应分别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的,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3、自述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4、在审理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核实,核实证据可以采用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和冻结等措施。 5、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属于第三条的自述案件不适用调解。 6、自诉案件的被诉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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