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审判实践中,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