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冠心病患者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1.保险合同中未涵盖冠心病,或未涵盖该患者的病情;2.患者隐瞒或不诚实告知健康状况,导致保险公司误判风险;3.保险公司认为冠心病并非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意外事故”;等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如果保险条款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相抵触,以法律规定为准。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包括已知的所有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可以将保险标的的范围扩大或缩小,增加或减少保险金等保险合同条款。 4.《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在诊疗过程中,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如实告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进程、治疗效果和可能的不良后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