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解决途径与方法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允许探望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可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但若对子女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深入研究可行的问题解决策略 在解决问题时,深入研究可行的问题解决策略至关重要。首先,我们需要全面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景,明确目标和需求。其次,可以通过调研、分析和比较不同的解决途径和方法,以找到最适合的策略。这可能涉及到专业知识的应用、法律法规的遵循、市场趋势的把握等方面。同时,还应考虑可行性、成本效益、时间限制等因素,以确保选择的策略能够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效果。最后,为了持续改进,我们还需不断评估和调整策略,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综上所述,深入研究可行的问题解决策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它能够帮助我们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实现目标并取得成功。 结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探望权的行使。如果父或者母的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但一旦中止的事由消失,应当恢复探望。在解决问题时,深入研究可行的问题解决策略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我们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实现目标并取得成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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