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后果: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销困悔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扣分的情况以及解决方法 1、扣分不满12分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理论学习,并进行驾驶证审验。不需要立马去学习; 2、扣分大于等于12分,需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亏正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尺旦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