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笔录是怎样 |
释义 | 遗嘱公证做笔录主要记录哪些事项 1、立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如果立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2、立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3、立遗嘱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立嘱人个人所有,这些财产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或者已设立过担保,或者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4、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有条件; 5、立遗嘱人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是本人所为; 6、立遗嘱人未提供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意思的表示; 7、立遗嘱人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指定,应详细记录指定人的基本情况;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笔录做好后,应向立遗嘱人面读或交遗嘱人阅读,立遗嘱人无异议,立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 一、遗嘱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1、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2、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遗嘱公证的步骤 1、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证件和材料。 2、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2)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②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③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④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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