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自证原则是指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让事实自己说话,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身上。根据事实自证,法庭和陪审团需要确定原告受伤是否由被告过失引起,并判断推论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法律分析 自证是指在缺乏充分证明的情况下让事实自己说话,这时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他必须证明,如果没有他的过失,事故也会发生,事实自证原则起源于罗马法。 根据事实自证可以做出原告所受伤害是由被告的过失所引起的推论,确定该推论是否可被陪审团合理地做出,或者该推论是否必定会被做出,是法庭的职能,确定该推论是否应在可合理做出不同结论的一个案件中被做出是陪审团的职能。 拓展延伸 自证的法律定义及适用范围 自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律争议中,自行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抗辩的行为。在法律上,自证原则要求当事人自行承担证明责任,即自证其实。自证的适用范围广泛,涉及各个领域的法律争议,例如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自证自己的主张或抗辩。自证的法律定义及适用范围对于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它确保了诉讼双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因此,了解自证的法律定义及适用范围对于当事人和法律从业人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自证原则在法律争议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求当事人自行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抗辩。通过自证,可以推断被告的过失导致了原告的伤害。法庭负责确定这一推论是否合理,而陪审团则负责在案件中做出合理的结论。自证原则适用范围广泛,对于保障争议解决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当事人和法律从业人员来说,了解自证的法律定义及适用范围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五条 证人出庭作证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证人有困难需要预先支取出庭作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证人的申请在出庭作证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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