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 |
释义 | 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但构成侵占。拒不归还的将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分析 将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但构成侵占。如果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将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拓展延伸 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后的法律责任及追究方式 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后,法律责任及追究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代保管人是合法授权的,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则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代保管人未经授权或违反约定使用借记卡存款,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可以向警方报案,并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调查。一旦确认诈骗行为成立,代保管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借记卡持卡人也应及时向银行报告丢失或盗用情况,以便银行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持卡人的权益。总之,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后,法律责任及追究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结语 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后,法律责任及追究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将面临刑事责任。此外,若代保管人未经授权或违反约定使用借记卡存款,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需要向警方报案并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调查。借记卡持卡人也应及时向银行报告丢失或盗用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在代保管借记卡存款用完后,各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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