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和浩特居住证办理时间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呼和浩特住所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业务的办理时间和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应当遵循当地派出所的工作时间安排,即早上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如果需要办理的业务较为紧急,最好在周一前往派出所。办理所需时限为15个工作日,所需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登记照片2张、呼和浩特住所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以及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在呼和浩特住所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业务,办理时间应当遵循当地派出所的工作时间安排。具体来说,可以在早上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的工作时间前来办理。此外,如果需要办理的业务较为紧急,最好在周一前往派出所。) 办理所需时限: 15个工作日(注:所需证件资料齐全的话,可以当天就办好。) 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登记照片2张 3呼和浩特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5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居住证需要进行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到拟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接着,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最后,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予以办理。 根据上述流程,我们可以大致估算出办理居住证所需的时间。一般来说,派出所会在受理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则可在10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完成。因此,按照这一标准,呼和浩特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 结语 呼和浩特住所所在街道派出所的工作时间安排为早上8点半至12点和下午2点至6点,办理业务所需时限为15个工作日。所需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登记照片2张、呼和浩特住所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以及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三条\t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九条\t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条\t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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