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因工受伤能否享受? |
释义 | 工伤受害者应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未缴纳的由单位支付,如不支付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简便。工伤事故包括工作时间和地点内的事故伤害、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的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期间外因工伤害或失踪、上下班途中的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交通工具事故伤害。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1、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事故情形有哪些 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如下情形属于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但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如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简捷方便。工伤事故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职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期间外出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火车事故伤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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