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上诉的人二审必须出庭吗 |
释义 | 不是必须出庭。对律师的授权方式选择特别授权就可以,不需要自己出庭。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一、对缺席判决不服如何处理 对缺席判决的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缺席判决是指当事人未出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形。缺席判决只表明法院在当事人未出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但不影响缺席当事人判决后的上诉权。 因此,虽然当事人没有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不承认判决结果,也可以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具体如何上诉 行政诉讼中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之诉一样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是诉讼程序之外的第三人,他在生效裁判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过程中并没有参加到原诉讼中,法律即赋予他撤销原生效裁判的权利,第三人行使这种撤销权在本质上是启动了一个以原诉讼原、被告为共同被告的新的诉讼,是为救济其权利的第一次诉讼,若该诉讼中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当事人仍可上诉,其上诉权有充分的保障。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它是特别的纠错程序,若案外第三人发现已生效的裁判在程序上有瑕疵或存在实体依据的缺失,损害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即可申请再审,若法院同意再审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案件即根据原审审级适用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在适用一审程序时,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上诉,若适用的是二审程序,则裁判即为终审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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