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二、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 三、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四、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 五、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六、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七、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八、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拿到“黄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单)即告交易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