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在合同中规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等待期最长不得超过180天。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责任不承担赔付责任的期间。 法律依据: -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履行的等待期,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履行的等待期,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因此,如果购买的重疾险合同中规定了等待期,需要在等待期结束后才能获得赔付。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等待期,则在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即可获得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