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一儿一女的房产继承问题 |
释义 | 继承遗产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协议或遗嘱继承,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即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公证需要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遗留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遗嘱继承人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分析 一儿一女要继承父母的遗产,分以下情形: 1、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按照其内容继承。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分。 那么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综上所述,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其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分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等,同时还需提供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如果有特殊情况,还需提供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综上所述,请您确认是否对以上内容有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